转发: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09    访问次数: 10

各在常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6—2030年)》《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30年)》《常州市全面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行动方案(2025—2030年)》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提高教师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全面提升综合素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和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在常院校”),聚焦常州“1028”产业体系、“6+X”未来产业布局和“4×4”服务业核心赛道,重点支持在常院校与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产业链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联合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

原则上,每所在常院校推荐企业不超过2个,每个企业限由一所院校推荐;已入选省级及以上基地的企业,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基地依托单位应为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覆盖较广专业面的岗位群和产业链。

(二)校企合作组织健全,设有专职职工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为基地运行提供人、财、物保障;具有校企合作协议与合作基础的企业,尤其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三)具备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策划能力,可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协同制定针对性实践方案,明确教师能力提升目标和项目教学转化目标。

(四)具备实践岗位供给能力,能按“对口”原则提供与院校专业(群)对口的岗位实践、技术攻关与研发参与等技术技能型岗位。

(五)具备教师实践过程管理能力,能配合院校记录教师实践时长与形式,出具实践鉴定;能保障教师实践所需办公、生活条件,配备专人管理与技术指导,落实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

(六)定期选派高水平企业家、高技能人才、资深工程管理人员,赴院校交流或兼职任教。

(七)具备科教融汇协同基础,优先遴选已与在常院校共建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的企业;能够将企业真实技术攻关项目、横向科研课题转化为教师实践内容,支持教师参与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三、遴选程序

(一)各在常院校结合办学需求,联合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共同申报。

(二)第三方专家结合常州产业和院校布局结构,充分考虑学校专业布点实际,开展遴选和评审。

(三)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由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常州市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立和健全在常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年报制度,共同加强基地的质量建设和绩效评价。

四、建设要求

(一)基地方面

基地作为教师企业实践主体,应广泛通过接纳教师参与工程技术实践、专业技能实训、岗位挂职、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等,帮助教师掌握企业生产流程、文化制度、产业趋势,熟悉岗位要求、技术创新与人才需求,学习行业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积极配合在常院校建立实践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教师在实践期间形成的技术案例、项目成果转化为产教融合型课程模块、教学项目或教材资源;支持“教师实践+学生实习”同步开展,安排教师在实践期间承担一定的学生实习指导任务,实现教师实践与学生实习的有机结合、有效对接。

(二)院校方面

在常院校应健全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积极推荐责任心强、专业知识全面、具备创新意识的教师赴基地开展技术实践、研发攻关、创业指导等工作;应细化实践管理办法,明确目标、流程、考核标准与支持政策,做好教师实践全程跟踪督导,保障实践质量;应与基地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经费安排、成果归属与安全管理责任;应建立教师实践档案,记录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技术成果与教学转化成果,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职称评审与绩效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各在常院校要仔细对照条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对接合作,依托现有资源,有效协同联动,规范组织申报、严谨筹备材料,确保申报质量。请于10月26日(周一)前,将《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联系人:周樱,联系电话:0519-85681371,邮箱:814183155@qq.com。技工院校的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联系人:王元能,联系电话:0519-85682017,邮箱109319316@qq.com。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学院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于10月19日之前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eianqi@cczu.edu.cn。

 

附件1.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docx


产学研合作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