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3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常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常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结题,经研究,决定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4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期满且已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含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含行业项目);虽在合同有效期内,但提前完成了委托单位合同要求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有效期满,项目因故未履行完成,且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方式及要求
在充分考虑横向科研合同履行实情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合同履约情况,项目负责人可按以下方式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一)正常结题
1、已履行完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合同经费已全部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常州大学横向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签字,委托单位、所在学院签署结题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原件上传科研系统进行结题。如因客观原因未全额到账,且无后续尾款的项目,申请结题时需详细说明未全额到账原因。
2、上述情况如提供经委托方盖章签字生效的验收报告、鉴定报告、其他合同完成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科研系统,也可进行结题。
(二)承诺结题
因委托方改制、注销、更名,无法出具结题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常州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承诺书》(附件2),如合同未全额到账请写明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签署结题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科研系统进行结题。
(三)合同终止
合同有效期满,项目因故未履行完成,且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大学横向项目结题承诺书》(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签署结题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终止协议1份,上传科研系统合同终止。
三、合同延期
合同有效期满,因故不能如期完成,经委托单位同意,双方需签署合同延期补充协议,原则上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注意事项
横向项目结题后一年内结余经费应进行经费结转。经财务审核后,项目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专门的横向结余经费账号,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用于科研项目的后续研究和项目组成员的绩效。
本次集中办理及审核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周雪,86334526
产学研合作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