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学科团队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29 访问次数: 10
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是常州大学践行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校地合作、推动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高研院将依托如东县产业基础布局、特色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持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产业的科技服务效能,根据《如东县人民政府、常州大学、洋口镇人民政府共建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学科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围绕如东县向海发展主战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围绕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智能制造、大数据、工程管理、工业设计等专业学位点,在全校遴选10个左右相对稳定的学科团队,开展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联合学科团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科研基础条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能服务如东县产业升级,成果转化前景较好。
2.团队负责人条件: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视野宽广、造诣深厚、思想前瞻,能有效把握研究方向,凝聚团队开展科研攻关,优先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团队,技术成果在如东县具有转化前景。
3.团队人员配置:团队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倡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团队每年选派不少于2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高研院及如东县企业培养。
三、建设周期与经费资助管理
1.建设周期: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实行立项签约、中期考核、期满验收三段式管理,动态滚动培育。
2.经费资助标准:
(1)立项一个月内给予30万元启动经费;
(2)根据入选如东县扶海英才所获支持资金,高研院给予50-100%匹配;
(3)来源于如东县企业的横向项目,项目结题后高研院给予到账经费30%的配套;
(4)根据项目需要给与不高于200万元的购买设备建议权;
(5)对入住高研院的研究生给予人均2万元的奖学金支持;
(6)对于发展良好的项目,高研院按照“拨投结合”方式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持续支持;
(7)提供场地。
3.经费管理要求:立项经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审批流程均严格遵照《常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禁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期满验收考核标准
1.各学科团队全职在高研院工作的教师不少于1人。
2.各学科团队在如东高研院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20人/年。
3.与如东企业合作共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1个/年;申报发明专利数不少于8件/年。
4.签订产学研合作经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元/年,到账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年。
五、申报、审查与立项流程
1.报送材料:符合条件的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学科团队申请书》(附件1),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2.评审及立项流程:
(1)资格审查:高研院对申报条件、材料完整性,剔除不合格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和路演表现评审打分,拟定拟立项名单;
(3)公示审批:拟立项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文立项:对于入选项目由职能部门发文立项;
(5)任务签约:立项团队须按期签订《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作为经费拨付、中期及终期验收考核的依据。
六、动态调整与退出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中止支持:不能按计划开展、完成研究任务;违反校内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规定;团队负责人因工作调动、长期出国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团队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团队正常运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
2.团队负责人变更:团队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须由团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3.团队成员调整:团队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退出团队的,须报高研院备案;团队可根据研究需要增补成员,报高研院审批;调整后的团队须保持合理的学科专业、年龄、职称结构。
七、时间安排
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人填报《常州大学如东高等研究院学科团队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用软封面胶装成一册,一式2份,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请相关团队于8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产学研处(文正楼608),申报书、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到weianqi@cc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519-86334526。
附件2.东委人才办〔2026〕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如东“扶海英才”计划的通知.pdf
产学研合作处
2026年7月29日

